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能,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三、旨揭研習對象以擔任本市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且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3 款至第 5 款規定之現職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優先錄取。
四、研習場次資訊如下(請擇一場次報名,各場次名額有限,不接受電話報名或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一)新明國小場次:
1、時間: 110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2、辦理方式:本研習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 Google Meet...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