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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109 年 5 月 27 日東門北特字第 1090003929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時間及地點:
(一)對象: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及幼兒園教師等,計 80 人。
(二)時間: 109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二)及 7 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計 2 日,本研習為連續課程,未能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三)地點:桃園區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三、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9 年 7 月 17 日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pecial.moe.gov.tw)→ 研習報名→桃園市→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四、參加人員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各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五、另東門國小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
六、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