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 104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市學務工作資源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共計辦理 2 場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桃園市教師人權法治教育研習: 10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六)8:30 起,於大園國小辦理。
(二)桃園市教師人權法治教育實地參訪: 10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六)8:30 起,於大園國小辦理。
(三)參加對象及報名方式:本市各市立學校教師,每場次預計約 80 人;即日起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s://passport.tyc.edu.tw/)查詢,開課單位「大園國小」報名。全程參與研習之人員,每場次由承辦單位核定 6 小時研習時數。
三、本案各校報名參加教師,准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研習結束後 6 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