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第 9 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一案,歡迎各學校教職員工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7 月 22 日府人給字第 113019646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 11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在本市立 體育館舉行。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一)公務人員組:
1、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桃園市議會及桃園市審計處組隊參賽,並按性別區分男、女子組各 1 至 2 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參加市府聯隊(由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共組)。
2、各隊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至退休人員部分,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役。
(二)教職員組:
1、各區公所就轄內各級市立學校按性別分組教職員男、女子組各 1 隊,各隊參賽選手以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技工、工友、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
2、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服務學校所在之區公所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隊伍,參加公務人員組。
四、參加錦標賽所需經費由本公所預算內支應。提供參賽者運動 服(由本公所統一採購)及比賽當日便當與茶水。
五、請各校教職員工自由報名參加,於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下班前填妥報名表寄至信箱 80019441@mail.tycg.gov.tw ,並來電確認,洽詢人事室張小姐(03)352-0000 分機 313 。
六、檢附本市第 9 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辦法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