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4 月 6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20013519 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前於 110 年 9 月 27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00035070 號函頒修正「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先予敘明。 |
三、 |
為使游泳課程授課教師、教練及各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對推動整合游泳資源及游泳教學與自救教學、水域安全知能有進一步的認識,並期待透過資源整合,協助無游泳池學校於正式課程推動游泳與自救教學,使學生擁有正確的水安觀念與紮實的游泳自救技能,教育部體育署委託社團法人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辦理旨揭研習會。 |
1、 |
臺北場時間: 112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
2、 |
臺北場地點: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 16 號(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大樓 2 樓 328 教室)。 |
3、 |
高雄場時間: 112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
4、 |
高雄場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 306 號 3 樓之 2(奧兒享空間)。 |
(二) |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教師、游泳與自救教學之協同師資、教練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承辦人等。 |
2、 |
本次研習會考量場地限制,實體課程以 50 人為限,額滿為止。 |
五、 |
另請參加人員所屬單位准予報請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出席本研習。 |
六、 |
本案如有問題請逕洽社團法人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專案人員,王小姐,電話:(02)2886-1261 分機 15 ;或加入該會 Line ID 諮詢: @tass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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