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6-10 | 點閱數: 206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1 學年度(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一案,惠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國教署 111 年 6 月 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70904 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推動旨揭相關工作,國教署擬於 111 學年度商借教師至該署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數 12 班以下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自 111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別平等教育與輔導工作推動等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貴校轉知及擇優推薦所屬教師,並請教師如有意願請於 111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e-3129@mail.k12ea.gov.tw ,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國教署學務校安組商借教師簡歷表」各 1 份。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