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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 105 年 2 月 22 日環品字第 1050222001 號函辦理。
二、為了讓民眾認識我國環境訴訟的發展狀況,該會特別與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推出「環教饗宴–環境法治論壇–律師篇」,邀請十位曾經分別代表政府、企業、個人參與國內環境相關訴訟的律師,在 4 月 22 日世界地球日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分享辦理環境案件的心得與感想,精采可期。
三、論壇辦理時間: 105 年 4 月 22 日(五)下午 12 時 20 分至下午 16 時 20 分;地點:臺北西門紅樓,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 10 號。
四、本案論壇為免費推廣,可核予最多 4 小時環境教育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五、詳細內容請見該會... 觀看完整文章
(一)參賽組別:
1、美術工藝組:揉合傳統工藝文化、精神及技術,發揮創作美學。
2、創新設計組:創新工藝設計,表現工藝可用、可觀賞之多元性。
(二)報名時間: 105 年 5 月 4 日(三)至 5 月 11 日(三)止。
(三)報名方式:
1、通訊報名:將報名相關資料及作品以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1 號 02-2388-7195*118 );請註明參加「臺灣工藝競賽」美術工藝組或創新設計組。
2、線上報名:請至官網( ttp://event2.culture.tw/NTCRI )登錄參賽者資料表及作品資料表(含圖檔),圖檔不超過 4 張,每張照...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05 年 2 月 5 日屏大理學字第 1053100031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當年度具有實習生資格者以及國民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學支援人員、儲備教師)。
三、第一階段教案初選收件截止日期為 10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相關資料公布於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教學中心網站,請逕行下載,網址: http://laes.ntcu.edu.tw/LastNews/NewMore.aspx?sid=8&bid=4085 。
四、聯絡人:國立屏東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教學中心邱小姐;電話: 08-7663800 轉 33602 ; E-mail : mic...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 105 年 2 月 3 日北市大通字第 10530223900 號函辦理。
二、研討主題:探討大學通識教育與多元文化之理念與核心思想,並結合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文化藝術等跨科際領域之領航、創新、探索或實務等通識教育相關之議題。
三、研討宗旨與內容:研討會將邀請國內通識教育專家學者共同探討有關多元文化、文化認同、社會科學、科學、文化藝術等跨科際規劃之教育理念或實務,擬定研討子題如下:
(一)多元文化視野中的大學通識教育。
(二)多元文化之領航、創新、探索之教育議題。
(三)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文化藝術等跨科際課程的理念或實務。
四、徵稿相關訊息如下:
(一)繳交期限:即日...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黑松教育基金會 105 年 2 月 3 日 105 黑松基會通字第 0003 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推廣「愛地球-落實綠色環保、關愛地球」的理念,辦理「學校環境教育推廣計畫」,特舉辦「環境教育教師工作坊」,增進老師對環境教育的知能與引導學童行動的技巧。
三、工作坊辦理「Design For Change 環境教育教案實作討論」及「影片拍攝與剪輯」兩項課程,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及計畫書,有意願參與之教職員可上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 忠福國小、龍潭國小、大坡國小項下報名,課程搜尋關鍵字:環境教育,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2 月 19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50022802 號函辦理。
二、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以下稱該辦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 5 年,期限屆滿前 3 至 6 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 5 年。」,另依該辦法第 15 條第 2 項各款規定,申請展延得以參加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 30 小時以上、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 6 學分以上、相關論文發表或相關專利證明為之(詳細規定請逕查詢該辦法條文)。
三、教育部為協助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符合展延資格,補助辦理旨揭系列研習課程(30~32 小時),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本案計畫係為配合環境教育法之實行,協助各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審視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文件,並輔導提送申請。
二、詳細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與對象:
1、已完成 24 小時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並取得研習證書,但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本市中小學校長、主任及教師。
2、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尚未取得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認證者務必送件進行認證輔導審查。
(二)輔導審查時間: 105 年 2 月 23 日(二)13:30 15:30 。
(三)辦理地點:東安國小三樓夢想館
(四)預先準備事項:請參考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說明簡報(附件一)並下載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申請書(附件二)進行個人環境教育認證資料...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