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4 月 22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50040282 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升全國樂齡學習課程規劃成效與教學品質,獎勵具有樂齡核心課程理念之優良課程教案,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案徵件計畫。 |
| 三、 |
本案之徵件組別分為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參賽教案作品需以樂齡學習 5 大核心課程理念為教案設計,且結合本部歷年相關出版教材延伸設計及擴充,並分為書面評選、口頭簡報評核等階段,收件期間自 115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21 日止。 |
| 1、 |
特優獎: 3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 7,500 元。 |
| 2、 |
優等獎: 5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 5,000 元。 |
| 3、 |
佳作獎: 5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 2,500 元。 |
| (二) |
一般組:入選 10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 2,500 元。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可同步上網下載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小姐,電話: 02-774938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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