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5年度國民中小學第30期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簡章及表件
說明:
一、 依據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辦理。
二、 甄選時程說明
- (一) 網路報名時間:115年10月5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請至桃園市115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報名系統完成網路登錄報名。以系統網路登錄時間為準,逾時概不予受理(不受理通訊報名)。
- (二) 資績審查時間:115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於桃園國小辦理,請報考人員依後續公告各梯次、時間接受審查,逾時概不予受理。
- (三) 主任推薦甄選複選(口試)時間:115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於桃園國小辦理。
- (四) 校長及主任一般甄選初選(筆試)時間:115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於桃園國小辦理。
- (五) 校長甄選複選(口試)及主任一般甄選複選(口試)時間:115年12月6(星期日)上午8時起於桃園國小辦理。
三、 甄選錄錄取名額
各校於推薦主任甄選人員前,應審酌學校實際主任職缺情形,確有主任職缺者方得推薦,或優先推薦現職代理主任:
- (一) 國中校長候用人員:6名。
- (二) 國小校長候用人員:15名。
- (三) 國中主任候用人員:一般甄選8名,推薦甄選15名。
- (四) 國小主任候用人員:一般甄選15名,推薦甄選25名。
四、 相關注意事項
- (一) 報名費用:考生報名採2階段收費。
- 1. 校長甄選報名費:
- (1) 初選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繳費方式為ATM或網路銀行轉帳,時間為115年10月5日至10月16日。若延遲繳費未完成轉帳者,不得參加現場資績審查。
- (2) 複選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於口試當日報到時現金繳費。
- 2. 主任甄選報名費:
- (1) 初選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一般及推薦甄選報名人員皆需繳交)。繳費方式為ATM或網路銀行轉帳,時間為115年10月5日至10月16日。若延遲繳費未完成轉帳者,不得參加現場資績審查。
- (2) 複選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一般組請於口試當日報到時現金繳費。
- 1. 校長甄選報名費:
- (二) 續報機制:報名主任推薦甄選未獲錄取者,得續報名參加主任一般甄選初選(筆試)及複選(口試),並於115年11月23日當日上午8時至23時59分止,完成系統重新報名及筆試費用1,000元之轉帳繳費,並自11月26日上午8時起自行線上列印新准考證。
五、 簡章預告事項
- (一) 資績審查表修正:
- 1. 特殊加分項目增列「獲本市品牌學校方案評選」(優等獎2分,佳作獎1分),預訂於116年度第31期起實施。
- 2. 進修項目增列「參加資訊相關認證檢定」(最高3分),預訂於116年度第31期起實施。
- 3. 進修項目「參加本市教育局核定大專院校開辦之校長培育班或高階教育人員法政專班」結業者,最高分數由8分調整為6分,預訂於117年度第32期起實施。
- (二) 基本條件增列:申請校長候用人員甄選人員應具備之基本條件將增列「曾擔任2處室主任各1年以上」之規定。曾任代理校長滿1年以上者,得採計為其中1處室主任之經歷,訂於116年度第31期實施。
六、 交通說明
考量承辦甄選學校停車空間有限,惠請參加甄選人員自理停車事宜。
七、 簡章下載
旨揭甄選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本局首頁「教育局最新消息」區或桃園市115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報名網站下載。










